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 ,哀公娶 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 长妾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 有宠哀公,哀公 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 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 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陈使 者,使公子弃 疾发兵伐 陈,陈君 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 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 ... 更多 >>